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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

发布日期:2019-08-01 17:16:16      评论(0)】  点赞(27)】 【关闭】
摘要: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环境污染问题出现,我国对于环境的保护也越来越看重。 我们常说的环境保护,究竟是什么?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环境污染问题出现,我国对于环境的保护也越来越看重。

    我们常说的环境保护,究竟是什么?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

    ·环境保护又是指人类有意识地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必须做好综合治理,以创造出适合于人类生活、工作的环境。

 

 

    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其内容主要有:

    ·防治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液体、噪声,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

    ·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铁路、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的破坏、污染和影响。

    ·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包括对珍稀物种及其生活环境、特殊的自然发展史遗迹、地质现象、地貌景观等提供有效的保护。另外,城乡规划,控制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植树造林、控制人口的增长和分布、合理配置生产力等,也都属于环境保护的内容。环境保护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共同行动和主要任务之一。中国则把环境保护宣布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保证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执行。

 

    关于环境保护,我们一直有执行的义务,这是法律所赋予以及规定的。相关法律条文有: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 第三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对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回收利用。

     · 第三十八条 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 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针对“垃圾分类”这一项作为新一轮关注热点的环保问题,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习近平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习近平指出,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要加强引导、因地制宜、持续推进,把工作做细做实,持之以恒抓下去。要开展广泛的教育引导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有效的督促引导,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全社会人人动手,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来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习近平十分关心垃圾分类工作。2016年12月,他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强调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习近平还多次实地了解基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并对这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我国加速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全国垃圾分类工作由点到面、逐步启动、成效初显,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推进垃圾分类取得积极进展。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5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相信在我们的共同携手努力之下,会把存在的环境问题做出进一步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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